1.聚焦问题的解决,而非对问题原因的讨论;
2.事出有因可能是错误推断,局部搜索;
3.问题解决方法不一定与问题成因相关;
4.不当的解决方法常是问题所在(凡事具有三种解决方法);
5.“问题症状”有时具有正向的功能;
6.问题的意义是可以建构的。
SFBC的理念
受策略学派和结构学派以及后现代思潮的影响,SFBC在理念上强调系统观和建构主义,强调正向的、朝向未来的积极观点。沃尔特和佩勒(Walter & Peller,1992)整理SFBC的12项基本假设,兹列述于下:
(1)如果越把焦点放在正向、已有的成功解决方法并迁移运用到未来类似情境上,则越能使得改变朝所预期的方向发展;
(2)任何人都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处在问题的情境中,总有问题不发生的时候,这就是所谓的“例外”,这些存在于来访者身上原有的例外情形,常常可以被作为问题解决的指引;
(3)改变随时都在发生,没有一件事是一成不变的;
(4)小的改变会带来大的改变,最后可以导致整个系统的改变;
(5)合作是必然的,没有来访者会抗拒,不同的来访者会以不同的方式与咨询员合作,若辅导员仔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及行为的意义,便会发现来访者努力地向咨询员提示他们要改变所必需的独特方式;
(6)人们拥有解决自己问题所需的能力与资源,咨询员的责任是协助来访者发现自己所拥有的资源;
(7)意义并非由外在世界所引起,而是与经验的交互建构,是个体透过本身的经验对外在世界的解释,因此SFBC并不重视探究事件本身,而更重视来访者对事件的解释,以及在事件中采取的反应与行动;
(8)每个人对某一问题或目标的描述与其行动是相互影响的,因此可以借由改变个体看问题的观点,从而改变行为,也可以借由改变行为,从而改变看问题的观点;
(9)沟通的意义可从收到的反应中来判断,对咨询员而言,咨询过程中沟通的意义要视自己所收到的反应而定;
(10)来访者是他们自己问题的专家,设定什么样的改变目标,应由来访者自己决定;
(11)来访者的任何改变,都会影响其与所在系统中每个人的互动,也就会带来其他成员的改变;
(12)凡是有共同目标的人,都是咨询团体的成员,咨询员主要是协助团体成员协商出问题的解决目标,并找出个人可以做到的行动。
这12项基本假定根据其理念基础,我们可以将它们归纳为三项主要假定,即为SFBC的基本理念。
一是正向思考,由“例外”带来问题解决。SFBC认为一个人的思考方向会影响其思考的内容,进而影响其对问题解决的决策及效能。如果个体越把焦点放在正向、已有的成功解决方法并迁移到类似情境中,则越能使改变朝预期的方向发生。因此,SFBC是目标导向,而不是问题导向。同时,SFBC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无时无刻地处在问题情境中,总有问题不发生的时候,即所谓的“例外”,“例外”常常可以作为问题解决的指引。
二是小改变带动大改变,个体的改变可以引起其他个体甚至是整个系统的改变。这是一种基于系统观的考虑,即从小的改变着手,事情往往比较容易成功。SFBC 认为成功的经验对个案非常重要,可以使个案产生信心和力量去处理更困难的问题,进而带动整个情况的改变。同时,在一些团体咨询或家庭咨询中,团体或家庭中某一成员的改变也必然会影响其他成员的互动,进而会带来其他成员及整个团体或家庭的改变。
三是个案是自己问题的专家,拥有解决自身问题所需的能力。建构主义认为,意义与经验是交互建构的,改变对于不同的个体意义是不同的。人们生活的意义是通过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建构起来的,有其处理问题的独特方式和丰富的资源。在这个前提下,咨询员的工作之一不是一再地教导来访者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而是协助来访者发现其资源,建构自己改变的目标及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