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一线心育 > 利用倾听、共情化解课间纠纷
在线阅读
利用倾听、共情化解课间纠纷
时间:2018-01-26 09:37    点击:        作者:杨蕤 刘玉宁

       共情与倾听是心理咨询中常用的两种基本技术。共情,指的是一种能深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他人感受,在人与人交往中产生积极感觉的能力。倾听技术又包含鼓励、澄清、释义、情感反映、归纳和总结。共情与倾听不仅仅是心理咨询中常用的有效技术,还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这两种技术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为心理教师,笔者应用这两种技术,成功处理了一次课间纠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次课间,我正在做上课前的准备,座位之间的一场骚动引起了我的注意。就在我走向事发现场时,一名学生伸出脚踢了另一名学生。我赶紧上前制止,并把两人带到教室外。

一、直接批评,以失败告终

两人站定,我看着他们,询问为何打架。两人眼里冒着火,扬着下巴,谁也不服谁,几乎是同时对我说:老师,是他先打我的。”“老师,是他先骂我的。两个同学,谁也没有想要承认错误的态度。上课时间临近,两人还在互相指责。

我的第一反应——立即喝止。课间,老师还在教室,公然打架,错了没有?二人丝毫没有认错的态度,还在为自己辩解着。从他们的反应我知道,他们不打算在强权下面低头。

二、软硬不吃,如何是好

我怕耽误上课时间,于是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安抚:同学之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马上就上课了,互相道个歉,好吧?话落,两个同学谁也没有想要道歉的意思,反而激起了新一轮攻击和指责。其中A同学说:凭什么要我道歉?是他先把我的作业本给扔了的。这时B同学接着说:你还先冲我做鬼脸,骂我了呢!”……

三、倾听之下,了解原委

我并没有急于打断,而是静静地听着他们两个的互相指责,就在这指责声中,我也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A同学在发作业本的时候,把B同学的作业本扔过去了。B同学不高兴,冲着A同学做了一个鬼脸,嘴里还嘟囔了两句。A同学以为B同学在骂人,就骂回去了。B同学不甘示弱,也骂了回去。A同学被激怒了,跑过去,打了B同学一拳,B同学同样还手了……之后两人撕扯在一起。

四、利用共情,化解纠纷

就在他们的一言一语之间,我的情绪得到了平复,没有了刚看见他们打架时急于解决问题的情绪。当我自己冷静下来之后,我知道他们的情绪也要得到平复。于是,我语气缓和,对他们说:老师从你们的话语中,好像知道了到底发生了什么。紧接着我把事情经过复述了一遍,两个孩子纷纷点头。在复述的过程中,我重点表达了他们当时的感受。

我对B同学说:他扔了你的作业本,你心里一定很不舒服,为什么就扔我的作业啊!所以就冲他做鬼脸了是吗?

B同学点点头。

我转过来对A说:他对你做鬼脸,并且嘴还在动,你以为他在骂你,心里很生气,所以就骂了回去对吗?

A同学同样点头说是。

接着我又求证了他们互相动手的事,同时着重表达了这个过程当中他们的情绪体验:委屈,愤怒,不服气……当我开始表达对他们的理解之后,他们不再扬着下巴,而是把头低下,气焰全无,开始承认自己打人、骂人确实是不对的。最终两个孩子面向彼此,真诚地鞠躬道歉。

五、处理纠纷很简单,抓住情绪很关键

小学教师经常会遇到学生因为小事而发生纠纷甚至打闹的情况。遇到孩子害怕的老师,在老师的威严之下,孩子们也许会认错。但是,这时他们往往是表面服气,心里不服。更有甚者,孩子心里已經埋下了另一起纠纷的种子。遇到温柔的老师,会跟学生讲道理,告诉他们这样做不对。但是,在孩子们的情绪没有平复之前,他们往往不会接受这样的劝说。

孩子们出手相对,其实是在用简单直接的方式宣泄着自己的情绪。此时解决问题的根本不在于谁对谁错,而是他们的情绪是否得到了合理的释放。每一个打人的孩子,其实他们在理智上都知道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碍于情绪的阻碍,没人愿意在此时承认自己的错误。当我们抓住孩子的情绪,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被理解,他们的情绪自然而然就得到了释放。此时,再去说问题就容易得多。在这两个孩子认错之后,我又教他们如何表达愤怒,而不是愤怒地表达。两个孩子欣然接受。

处理孩子们之间的矛盾,落脚点在于让孩子们从错误中学习和成长,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有良好的沟通氛围,让孩子愿意听,听得进,学得会。利用倾听,适时打断和反馈,可以让我们了解事情真相;利用共情,让孩子感受被理解,情绪得到平复和释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最终的教育目的,让孩子心服口服,在犯错中实现真正的成长。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大连,116029

编辑/王桢终校/丁尧

 

本文选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7年第34期。

首页  |  杂志简介  |  在线投稿  |  在线订阅  |  理事之窗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海淀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609室
京ICP备11039414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93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5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