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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在中国面临的困难及其对策探讨
时间:2018-10-23 15:18    点击:        作者:刘子潇

学校心理咨询作为心理咨询的重要分支之一,1907年,美国的戴维斯在公立学校首创了系统化的辅导计划,要求老师每周给学生上一次辅导课,以帮助塑造学生的个性和防止问题的发生[1],可看作是现代学校心理咨询的开端。而中国的学校心理咨询则是改革开放以后,20世纪80年代初从国外引进[2],从外国引进中国的新事物总是会碰到适应中国国情的具体问题,学校心理咨询也不例外,本文即是对于学校心理咨询在中国现有的框架下,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之所以强调中国现行框架,是由于学校心理咨询的框架是由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框架所决定,短时间很难全面改进,因此本文提出的对策均是在现行框架下,如何调动和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身和公共资源,达到相对优化的效果,笔者认为这样的思考,比起力求更改大框架的思考,更为实际,在短时期内对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有更强的现实意义。 一、学校心理咨询的概念界定 和很多心理学的概念有很多定义一样,学校心理咨询也有很多的定义,胡德辉将学校心理咨询定义为在咨询教师创设一定心理氛围的条件下,应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的心理施加影响,从而使学生的心理矛盾与心理障碍得以缓解和消除,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得以提高,以形成健全人格的过程[3],而邹小英则认为学校心理咨询是学校的咨询人员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 对在校学生有关学习、发展、适应、升学和就业等问题进行帮助, 并对轻微的心理障碍进行诊断和矫正的过程;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咨询员致力于与求询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协助求询者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 以至克服成长中的障碍,重整人格,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走向自我实现的过程[2]。胡德辉的定义相对较窄,集中在心理咨询和治疗这一领域,而邹小英的定义更广,以笔者本学期的经验来看,学校心理咨询需要做的工作范畴已大大超出心理治疗/咨询的领域,将学习、发展、适应、升学就业等问题容纳进来是更符合目前中国学校心理咨询的实际情况的。 二、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在中国现行框架下面临的困难 (一)心理咨询的一些伦理原则受到挑战 正是由于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范畴,远超出了普通心理咨询在咨询室一对一帮助来访者缓解和消除心理障碍的工作,所以以这样的方式为主要考虑,制定出来的一些伦理原则便受到了挑战。其中包括“双重关系”、“价值中立”,“自愿原则”和“知情同意”。[4]-[5] 1.双重关系 在中国,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除了咨询师的身份外,普遍还是心理教师的身份,因此,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和“咨访关系”和“师生关系”显得不可避免;此外,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不仅承担着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还承担着对学校其他老师的心理健康工作,这样“咨访关系”和“同事关系”又构成另一对双重关系,此外,普遍意义上的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在现实中一般不见面或者很少见面,但是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却需要和自己的来访者天天见面,双重关系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中小学,大学由于人数较多,很多心理咨询师专职心理咨询工作,这些双重关系得到回避。 2.价值中立 一般的心理咨询工作者都将价值中立原则作为需要遵守的重要伦理原则,然而在学校心理咨询中,这一原则会受到严重挑战,因为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普遍隶属于学校,属于学校的在编人员,拿学校的工资,受学校相关部门(教务处、德育处、政教处等)的领导,因此,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必然被要求按照学校的价值观进行许多工作,包括要将学校的价值理念传递给学生,甚至将心理咨询工作和德育、思想政治工作绑定在一起,这些都对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遵守价值中立原则造成极大的挑战。 3.自愿原则 同样的,在一般心理咨询中,来访者都是自愿来访,这样的原则设定本来是尊重来访者同时利于咨询师开展工作的;而在中国现行的框架下,往往学校老师发现有“问题”的学生,比如经常打架、闹事、不听话的孩子,都会直接推给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而这些孩子有很多并非自愿,甚至是带着怨气来的,他们刚来的时候没有任何进行心理咨询的动力,这不利于良好的咨访关系的建立,大大增加了心理咨询师工作的难度。 4.知情同意 学生具有明了辅导目标、程序和结果的知情权,表示同意或是不同意辅导的选择权[6],然而正如自愿原则受到极大挑战一样,学生的知情同意权同样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学生往往并不知道心理咨询是做什么的,由于非自愿的情况,学生也并不认同心理咨询的目标和程序,知情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得到实际落实。 (二)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不受学校重视,导致对资源的链接和调动能力不足 在中国学校现行框架下,对资源的链接和调动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领导层)对于该工作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教学(科研)、招生、升学、就业等工作往往都是各大学校普遍重视的工作,而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等往往都排在心理健康工作之前,这导致心理咨询工作者处于一个学校中非常边缘化的位置,而且许多学校领导一方面认为心理咨询工作者应该协助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甚至将许多任务布置给心理咨询工作者,比如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对家长和老师之间矛盾的协调等,同时却不赋予心理咨询工作者相应的资源链接和调动能力,这使得心理咨询工作者很难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这样便更无法获得学校的重视,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专业能力不足 以上主要分析的是外在条件对于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造成的困难,而除了外在条件外,内在条件,专业能力不足亦是导致学校心理咨询工作面临困难的非常重要的原因,并且和外在条件互为因果:比如,正是由于学校心理咨询者的专业能力不够,对伦理重视程度不足,所以同样导致了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出现许多伦理问题,违背了许多伦理原则;同时,由于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身能力不足,工作成果不显著,导致学校领导强化其心理咨询工作不重要的理念,继续不重视心理咨询工作,这亦是一种恶性循环。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能力不足体现在,即便在上海,许多中小学的心理咨询工作者都是由教务处、德育处的老师兼任,这些老师平时还有课业任务,一方面本来就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咨询培训,另一方面还只是将心理咨询工作作为辅要任务,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没有多少,而大学的心理咨询中心,像复旦同济华师大这样的重点高校,会保证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很多较差的高校,同样没有保障,所以这仍然是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将要持续面临的重大问题。 三、对策探讨 (一)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是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如困难所分析的那样,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内在能力不足是和外在不利条件互为因果的,为了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对于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来说,肯定是改变内在条件更为实际,所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便是第一要务,当自己的专业能力得到提升后,包括伦理的把握,工作的成效都会得到相应的提升,从而逐步得到学校的重视;而若希望得到学校的重视,笔者在此想分享一个小窍门,即是对于学校相对紧急和重视的事情,抓住机会,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会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举一个笔者本学期的实例:本学期市东小学发生了一起家长和老师的严重冲突,导致家长进班大吵大闹,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将协调解决矛盾的任务交给笔者和张贝贝,希望我们能帮忙解决,之后经过笔者和张贝贝的努力,合理运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分别和家长及老师进行交流,得到了家长的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将小孩送至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咨询(即是张贝贝报告的个案),这一紧急且领导重视的任务被相对顺利地完成之后,笔者明显感觉到学校领导对于心理咨询工作的信任程度提升,笔者在学校开展其他工作也基本都会得到领导支持,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变得更顺利。 (二)对学校领导、其他老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咨询的伦理教育工作 虽然由于学校心理咨询的客观框架,某些伦理原则,如“双重关系”无法避免,但是“价值中立”、“自愿原则”“知情同意”等则完全可以通过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对学校领导、其他老师和家长进行伦理教育工作来逐步实现,这也是笔者本学期一直在做的工作,通过和学校领导、老师以及部分家长的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正式的学校心理咨询师来说,这可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推进。 (三)链接其他助人资源 正如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范畴超过一般的心理咨询外,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作为助人者,助人的领域也比一般的心理咨询师更广,除心理健康外,升学就业、人际交往、社会服务等等都可能涉及,这对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也需要看到有许多可以利用的资源,包括支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校领导,学校中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基础的老师,社区的社工,比较开明的家长等,这一点可以借鉴日本在学校心理咨询中确立的社区心理学模式:拓展心理临床专业性,确立新的学科意识;把需要援助的人置于社区的有效社会资源中;将个人的心理精神保健纳入集团、组织和社区整体的精神保健之中;更多的关注心理健康的预防,而不仅是心理治疗;对来访者的援助责任不仅是临床心理士的,同时也是社区成员的[7]。链接更多的助人资源,让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个人压力减少,同时努力满足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多种助人需要。 (四)发挥团体心理咨询的优势 由于目前学校心理咨询,尤其是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非常紧缺,往往一个学校只有一两个,因此,要对很多学生进行个体心理咨询工作,往往时间和精力不够,而团体心理咨询,参加的人数多,规模大,有利于扩大心理咨询在学生中的影响[8]。但同时应该区分团体心理咨询和个体心理咨询开展的条件,试用群体,针对的问题等有一定差异,同样需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在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开展,以防止再度陷入之前提到的恶性循环中。 四、结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学校心理咨询在中国的路还很长,在诸多的困难下,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同广大心理咨询同仁一起,正在努力开拓适合中国实际情况道路,笔者也正是在此路上走了一小段,在参考国内许多相关文献后,发现国内大部分均是提的整体困难和框架改进的建议,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习经历,分析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个体面临的困难和如何打破这样的困境,希望本文能给学校心理咨询工作者一定的建设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赤. 美国学校心理咨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向[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5):98-103 [2]邹小英. 我国学校心理咨询研究综述[J]. 心理教育研究,2003(2):73-74 [3]胡德辉. 中学生心理健康与辅导[ M ] . 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0 [4]罗文波,何蔚祺. 学校心理咨询实施所面临的困境[J]. 教育政策研究,2010(11):75-76 [5]卓潇等. 学校心理咨询伦理现状的质性研究[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24(2):65-67 [6]姚本先. 林家兴.心理辅导专业伦理规范与督导[ M].新蕾出版社,2008. [7]黄辛隐. 日本的学校心理咨询模式[J]. 心理科学,2006 ,29(6):1466-1469 [8]温金梅. 论团体心理咨询在学校心理教育中的作用[J].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教通讯),2009(10):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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