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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爱屋及乌“心解”
时间:2015-05-04 08:49    点击:        作者:马少山

商朝末年,周武王率兵攻克朝歌,纣王自杀,商朝灭亡。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是关系到能不能使动荡混乱的局面迅速稳定下来的大事。武王心里担忧,便召集姜太公商量此事。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不喜爱那个人,就连带不喜爱他的仆役、家吏。姜太公由于怀有对纣王的深仇大恨,主张把原纣王的臣子全部杀掉。此典故最早见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成语“爱屋及乌”涉及了一个常见的心理现象——移情。移情也叫着情感迁移,指把情感由某一对象迁移到另一对象。移情是弗洛伊德最先提出的。弗洛伊德在使用“精神宣泄”的谈话疗法跟精神患者交谈时,往往有患者把情欲的目标由原来的恋爱对象转移向谈话者。大多数患者把情爱隐藏在内心,在交谈中时有流露,有的干脆向谈话者表示爱慕之情。弗洛伊德发现了这种现象,并把它叫着移情,视为精神分析的重要方法。

移情现象虽然为弗洛伊德所发现并命名,但生活里的移情现象却源远流长。无论是在古代社会里或是在现代生活里,移情总是作为人的精神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着的。三千多年前,姜太公就用“爱屋及乌”和“憎人及胥”的道理,把对殷纣王的仇恨之情迁移到其臣子身上,主张把他们全部杀掉,以绝后患,可以说是我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最早的对“移情”的运用。

自古以来,乌鸦就被认为是不祥之鸟,落到谁家,谁家就要遭到不幸。我国最古老的一部诗歌《诗经·小雅》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爱止,于谁之家”的诗句,意思是乌鸦落到谁家,谁家就要倒霉,可见古人也是讨厌乌鸦的。但由于“爱人”的缘故,连所爱的人的屋顶上的乌鸦也不觉得讨厌了。以后,这个成语就被人们用作移情或推爱的比喻。

移情可以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人与动物或人与物品之间。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移情叫着“爱人及人”,即由于喜欢某人,也会喜欢与那个人有亲密关系的其他人,如父母喜欢某个闺女,就会推及喜欢那个女婿;父母喜欢某个儿子,就会推及喜欢那个媳妇。“爱屋及乌”是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移情现象。发生在人与物品之间的移情,叫着“爱人及物”,即由于喜欢某个人,也会喜欢与那个人有关的物品。越剧《红楼梦》里,宝玉同紫娟在黛玉灵前的一段对话,就是“爱人及物”的例证。

宝:问紫娟,妹妹的诗稿今何在?

紫:如片片蝴蝶火中化。

宝:问紫娟,妹妹的瑶琴今何在?

紫;琴弦已断休提它。

宝:妹妹的花锄今何在?

紫:花锄虽在谁葬花。

宝:问紫娟,妹妹的鹦哥今何在?

紫;鹦哥叫着姑娘、学着姑娘生前的话。

宝:鹦哥也知情和义,

紫:世上的人儿不如它。

从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宝玉由于怀念黛玉,想再看一看黛玉生前所喜爱的诗稿、瑶琴、花锄、鹦哥,正是“爱人及物”移情心理现象的表现。

应当指出,移情心理现象总是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常常使人缺少理智,感情用事,影响对事物客观公正的评价,其消极作用是比较明显的。当林黛玉得知贾宝玉要娶薛宝钗为妻的消息后,如同听到一声疾雷,感到五内俱焚。她恨宝玉薄情寡义,有负前情,把有宝玉题诗的绢帕付之一炬。绢帕遭此不幸,全是黛玉对宝玉的憎恨之情迁移来的。有的人在单位挨了批评,回家后打老婆、孩子、摔东西,把怨恨之情迁移到老婆、孩子和物品上,也是消极移情心理现象的表现。当然,移情有时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学生喜欢某位老师,往往也会喜欢该老师所教的学科,就是积极的移情心理现象。

——文章来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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